香港工资补贴 |「保就业」计划于5月25日开始接受申请!

来源:杉和集团作者:海外公司注册发布时间:2020-06-20 15:00:00

早前,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推出款额810亿港币的“保就业”计划,向合资格雇主提供员工五成工资补贴,每名雇员上限9000港元,为期6个月。  5月12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传媒,公布保就业计划详情,期计划5月25日起接受申请。

保就业计划期本月25日至6月14日接受申请,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合资格僱主和自僱人士可于网上申请,预计大部分工资补贴于收到申请后三至四周内发放。申请详情下周初另行公布。  罗致光今日在计划技术简介会上说,首期计划涵盖6月、7月和8月的工资补贴。所有为僱员作出强积金供款或有设立职业退休计划的僱主均符合申请资格,但该些户口需在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开设。

01 合资格雇主和雇员

所有为僱员作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或设立职业退休计划的僱主均符合申请「保就业」计划资格。有关户口须于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已开设(即不能将开设日期追溯至该日或较早日子)

02 [保就业]计划涵盖自雇人士

1、凡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开立户口(即不能将申请日期追溯至该日或较早日子)而户口于当日仍未取消的自僱人士可合资格;

2、提出申请的合资格自僱人士将可获一笔过7,500元的补贴。

03 每月补贴金额计算

1、按其于「指定月份」向僱员支付实际工资的五成计算;

2、工资上限为每月18,000元 (即高补贴为每名僱员每9,000元);

3、强积金计划下,「工资」是指相关收入(包括薪金、佣金和花红等);

4、职业退休计划下,「工资」是指僱主实际支付的金额。

04 [保就业]计划的申领期

为期六个月的工资补贴将会分两期支付

1、期: 支付2020年6月至8月的工资;

期补贴的申领安排:

(1)僱主可选择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或3月作为「指定月份」,6月、7月及8月的补贴将会按「指定月份」的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础;

(2)僱主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强积金供款资料已于2020年5月7日「定格」,用以计算工资补贴。就「保就业」计划而言,僱主不能再更改资料。僱主只可就于5月7日或以前已缴清强制性供款(不包括附加费)的僱员;

(3)合资格僱主和自僱人士可于2020年5月25日至6月14日期间作网上申请。在大部分情况下,工资补贴可于三至四星期内发放。

期补贴须遵守承诺:

(1)在2020年6月、7月及8月期间,支薪僱员人数(实际有支薪者)不得少于2020年3月份的僱员人数(无论有否支薪)

(2)政府工资补贴金额全数用于僱员工资,如有违反承诺,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及收取罚款。详情下星期公布。

2、第二期:支付2020年9月至11月的工资

第二期补贴的申领安排:

2020年9月、10月和11月的申领安排容后公布,详情会参考期补贴推行的经验和经济情况变化而敲定

05 须遵守的承诺

1、接受补贴期间不会裁员;及

2、把政府工资补贴金额全数用于僱员工资

3、如有违反,政府将取回资助及有其他罚则

06 申请

为减省行政程序和避免在提交强积金资料时可能出现延误和遗漏,参与强积金计划的申请者,须授权「保就业」计划代理人(代理人)接收强积金受托人提供的强积金纪录,及授权受托人向代理人提供有关资料。在获得授权后,受托人会把强积金纪录提供代理人,以便处理申请及计算资助额。

参与强积金、设立职业退休计划、或同时参与强积金和设立职业退休计划的僱主,以及自僱人士的申请程序详情,将于下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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